夏丏尊做了父亲的故事
夏丏尊像
夏丏尊是民国文人中的老实人,不花里胡俏,写出来的文字简明扼要,踏踏实实。
民国《妇女杂志》向他约稿,认为他十七岁结婚,生过五个儿女,到了四十五岁,已经是老牌父亲了,已经做了父亲的父亲。
对于培养儿女一定很有经验,而且又是白马湖派有名的文人,把经验介绍出来,对于妇女一定很有借鉴意义。
对于记者的恳切约稿,夏丏尊无法推脱,于是只好写了!
夏丏尊对于做父亲的感受,好像是做竞选出来的总统,起先说得好好的,后来结果大都食言,根本就是言不由衷,欺骗自己和别人。
这一个比喻太经典,原来夏丏尊在民国时期,就看穿了西方民主的西洋镜,那不过一场游戏一场梦。
民国时孙中山曾引进西方的议会制,请一班名人参议,结果议来议去意见不统一,许多问题没有结果。
有人说夏丏尊的文章“不努力”——不奋力,不用劲道,不剑拔弩张,轻轻松松,一个比喻就把问题的结症给点透了。
都说鲁迅敢于解剖自我,夏丏尊不但是“男女平等”的实行者,也是一位敢于解剖自我的人。
夏丏尊觉得自己做并不是一个好父亲,大都遵循“听其自然”主义,没有对儿女有自己强加的要求。觉得自己对儿女也很难教育得好,一来因为事忙,二来因为分开。如夏丏尊对于远在武汉商业做伙计的大儿子,也是没办法管教。
“他如果不知自爱,在那里赌钱或嫖妓,我有甚么方法知道,用甚么方法干涉他呢?结果只好听其自然了。”
商场如染缸,诱惑力太强,很难保持洁身自好,夏丏尊的儿子也不免蹿了进去。虽然后来改过了,但在三四十岁就病死了,是不是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?
夏丏尊是一位真实、朴实的父亲,他对儿女的期望,是“希望他们将来都成一个‘人’”。
看来真正做好一个“人”很难,身心健康,品行端正,这是最基本,也是最重要的。让儿女出人头地,去争名夺利,这是夏丏尊所不期望的。
夏丏尊心如其面,十分厚道,对于亲戚的礼仪,不是一元、两元的敷衍。而是送则五十银元、一百银元的大礼,能够对亲戚有切实地帮助。
因此,夏丏尊收入并不多,子女多,送礼多,又要儿女、孙辈的筹措用度,所以夏丏尊一直是艰苦朴素的生活。
夏丏尊虽然翻译了《爱的教育》,但自己家里实践的是自然教育。
做了父亲
《妇女杂志》的记者想约几个朋友来写些做了父亲以后的话,又因为我在朋友中年龄较大,被认为老牌的父亲,要求得格外恳切,以为一定非写不可。
真的,我是个老牌的父亲。说也惭愧,我今年四十五岁,已有孙儿,不但做了父亲,且已做了父亲的父亲了。
我因为家庭的种种关系,十七岁就结婚。第一次做父亲,是在三十岁那年。做父亲如此之早,在现在看来,自己也似乎觉得很奇怪,但在二十五年以前,却是极普通的事。我一共有过五个儿女,现存者四个,最大的二十五岁,最小的十二岁。
人常把小孩比诸天使,我却一般地不喜欢小孩,自己也不知道这是甚么缘故。我不曾逗弄过小孩,非不得已,也不愿抱小孩。当妻偶然另有事须做,把怀中的小孩“哪,叫爸爸抱”地送过来,我总是摇头皱眉,表示不高兴。至于携了会走的儿女去买物看戏或探问亲友等类的事,差不多一次都不曾有过。妻常怨我冷淡,叫我“外国人”。(因为我曾留学日本,早就没有辫子)那末,说我不爱儿女吗?那也不然。这话可由反面来自己证明,当我的第三个小孩于五岁天死的那一年,我曾长期地沉陷于颓丧的心情中,觉得如失了宝贝一样。即至今偶然念及,也仍不免要难过许多时候。
我对于儿女,一直取着“听其自然”的主义。听其自然,原不好算甚么主义,只是迫于事实不得不然的一种敷衍办法。在妻初怀着长男的妊的当时,对于未来儿女的教养,也曾在少年幼稚的心胸中象煞有介事地做过许多一知半解的计划:哺乳该怎样?玩具该怎样?复习要怎样监督?职业要怎样指导?婚姻要怎样顾问?可是一经做了父亲以后,甚么都不曾办到。那情形差不多等于为政者说谎。为政者在未爬上政治的座位以前,必有一番可以令人动听的政治理想或政纲之类的,及权位到手,自食其言的不消说了,即真想实行其对民众所作的约束,也常感到事实上的困难不得已而变节的。我于做父亲以后,就感到一种幻灭。第一是因为自己须出外糊口,不能与儿女们常在一处,第二是没有财力与闲暇去对付他们。结果,儿女虽逐渐加多加长,理想却无从实现。横竖弄不好,于是只好听其自然。觉得还是听其自然,比较地可以减少些责任。校课成绩,听其自然,职业,听其自然,婚姻,也听其自然。
当我的长男在商店学满生意,自己看中了一个姑娘,亲戚某君拍着胸脯替他去做媒说合的时候,我曾郑重声明不管一切。长男的岳家不相信,以为这只是说说罢咧,哪里会有父亲不管儿子娶亲的道理?后来见我真不管,于是“外国人”的名声乃愈传愈远。在他们结婚的那天,我送了一百元钱的贺礼去,吃过一餐的喜酒就回来了。(五十元或百元的礼,我每年总要送一二次。我于近二十年来,不送一元二元的礼,在一方面呢,遇到亲友家里有婚丧大事,而境况窘苦的时候,就设法筹一笔大钱送去作礼。省去了零星的应酬,把财力集中于一处,我觉得这是一件很合算的事)至今儿媳们只从他们的小家庭里象亲戚似的来往着,因之普通家庭间常见的姑媳间的纠纷,在我家却未曾经验过。
我与长男,彼此经济已独立多年了。他虽已另立门户,作着一家之主,可是能力很薄弱,而且数年前曾有一时颇荒唐。我对他虽很不放心,但也只好听其自然。我觉得父兄对于子弟须负全责的话,只是旧时代的一种理想。在旧日职业世袭,而且以农业为中心的社会里,父兄与子弟自朝到晚都在一处,做父兄的对于子弟的行为,当然便于监督指导,可以负责的。至于现今,尤其是我们这一类人,这话就无从说起了。我在上海做教书匠,我的儿子在汉口做商业伙计,他如果不知自爱,在那里赌钱或嫖妓,我有甚么方法知道,用甚么方法干涉他呢?结果只好听其自然了。
长男以下,还有一男二女。有的尚未成年,有的已经成年了尚未结婚,当然只好留在家里养活他们,或送到学校里去。我虽衷心地默祷,希望他们将来都成一个“人”,但在象我这样的父亲与现今的时代之下,究竟前途怎样,也只好听其自然,看他们自己的努力与运命如何了。
我的做父亲的情形,不过如此。我敢自己公言:我虽二十五年来靦然地做着父亲,而自问却未曾真正地做过一日父亲。
(《妇女杂志》第十七卷一号,一九三一年一月一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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