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国珍督造上虞城 开心阁主人
元至正十八年(1358),方国珍征讨张士诚获胜,遂以江浙行中书省参知政事镇守浙东,在庆元(宁波)的鄞县设立治理机构。因余姚是鄞县的外围,所以在至正十九年,方国珍亲自督造余姚城,并任命二弟方国珉为枢密副使(即知枢密院事),分镇余姚州。
随着战争的深入,朱元璋连连得胜,其兵马逐浙向浙东扩张。在至正二十四年(1364),太尉(兼行枢密院事)方国珍深感战事紧迫,便与宾佐僚属商议说:“上虞东连句章(慈溪),西阻曹娥江,南逾剡川(奉化),北枕钜海(杭州湾)。现在浙东边境不安宁,上虞实为要害之地,若城池不设,何以安定居民、坚固士志呢?”
随即与弟方国珉率宾佐、僚属、将帅齐来实地考察,选择造城地形,谋划人物资源。因为工程巨大,时不我待,决定调动邻近州县一同承建,共计有余姚、奉化、昌国(舟山)、鄞县、慈溪、象山、定海、上虞八个州县。人力物力的调配,根据州县的田赋收入为基准,上虞承担六分之一财物和人力。
修筑的方法,斩木为桩,夹而列之。桩长二丈四尺,入地五分之一,五分之四露出地上,挑土填埋木桩,土与木桩等高。再用大车载来巨石,纵横叠置,砌作城的外墙。城墙上面,整治平正,以石帖之。
于是规划制度确定,各州县的百姓调集而来。一声令下,分段施工。日夜修筑,催工鼓声密集。陆运川输,材用如山堆积。方国珍与知县及其宾佐、僚属,每日周行城上,督察工役,鼓励勤劳者,戒惩懒惰偷工之人。
修筑新城十三里,基址宽二丈五尺,城高二丈,是基宽的五分之四,城面为一丈八尺,是城高的十分之九。城上每二十步架楼橹,作宿巡城士兵的休息所。城下四隅设列营房,作驻城守兵的住房。城上砌砖建女墙,城门前树木为栅栏,城外挖堑成深濠。城门悬放吊桥作为进出通道,城中进守防御之具,无一不备。
开设五个城门,三个水门,城门皆环石为洞。城门之中,设置重门;城门之上,修造台阁。城门用金铁加锢,用丹青描绘。严严翼翼,既坚固又整齐。上虞的山川形胜,顿觉焕然一新。
修城开始于至正二十四年的十月,人多力量大,逾年而告成。
上虞修城的碑记,为汪文璟所撰,载在《上虞县志》中。汪文璟,元衢州人,字良辰。嗜学,泰定元年进士。汪文璟,县志作“汪文景”,误。方国珍任“太尉”,县志作“大尉”,误。城面宽一丈八尺,县志作“一丈五尺”,误。
据汪文璟修城碑记记载:“至正二十四年,太尉方公与其宾佐僚属议曰:‘上虞东连句章,西阻娥江,南踰剡川,北枕钜海。边国未宁,实为要害之地,城池不设,何以奠民居、固士志?’即与贵介弟知行枢密院事国珉率宾佐、僚属、将帅偕来,诹故实,相地宜,虑财用。”方国珍不但始议筑城,还亲自带队实地考察,而且“公(方国珍)与知县及其宾佐、僚属日周行城上,察工役勤惰而劝惩之。”
由此可见,方国珍自始至终领导、督造上虞的修城工程。
因此,《上虞县志》仅记载:方国珍“始建议筑城”,不确切。这让后人误以为方国珍只不过建议筑城而已,没有全程参与、督造之功。
至今,仍有不少人因为没有仔细阅读碑记,以及县志记载不确切的原因,误以为上虞城是方国珍之弟方国珉修造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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